院办[2012]79号
关于转发县卫生局“关于加强县直医疗
机构从业人员医疗行为的规定
的通知”的通知
各科室:
现将县卫生局霍卫[2012]84号“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强县直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行为的规定》的通知”转发给你们。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,贯彻落实。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和事,将严格按照本规定的处罚措施严肃处理。
特此通知
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
二0一二年八月二日